疑涉替立展索資、獲標案 律師:陳重文恐再添一貪污罪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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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利用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台智光)承攬的北市公立托兒所監視器標案,圖利自己與友人合開的立錡雲端公司,台北地院判「圖利罪」8年6月。針對立展公司的施壓公務員進而獲得標案,目前檢調並無立案偵辦,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詹晉鑒表示,若未來立案,陳重文恐再加一筆「貪污治罪條例」。
陳重文被控施壓台北市社會局,於市立各公托中心租用台智光的網路服務並提高預算,再由他與友人合開的立錡雲端公司承接台智光採購案,圖利自己531萬餘元,台北地院判處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沒收犯罪所得531萬餘元,另有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北檢目前仍在偵查另一案「台北市警局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率案」,北檢發現,陳與台智光董事長李慶煌、顧問陳豐源等人,恐在此案內涉及貪污、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詹晉鑒表示,陳重文於台智光案,目前僅判「圖利罪」,若施壓公務員獲得標案屬實,就是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涉「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詹晉鑒。(詹晉鑒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