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釋憲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3疑問:籲韓國瑜應有嚴正態度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將於下週三(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舉行朝野協商,討論3名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名單。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在黨團記者會後受訪指出3問題,包含憲法法庭未邀立法院機關代表、就審期間倉促僅剩4天、3名訴訟代理人對抗12人的律師團隊;他質疑,這是否符合憲法法庭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同時呼籲院長韓國瑜對此應有非常嚴正的態度。
黃國昌指出,憲法法庭發函給立法院的內容「非常奇怪」,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憲法法庭卻未邀請立法院機關代表,只邀請訴訟代理人,這完全違反過去立法院聲請釋憲案的慣例,「怎麼連應當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的憲法法庭,這麼基本的相對人的聽審權都會剝奪呢?」
黃國昌提及,他會在今日黨團協商正式跟韓國瑜表示,呼籲他站在立法院大家長的立場,對此事要有非常嚴正的態度。
黃國昌表示,第二,立法院今天才準備協商討論由誰擔任訴訟代理人,且就算討論完人選,也要詢問對方是否願意,訴訟代理人也僅剩4天可以準備,「難道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
黃國昌也說,第三,立法院作為相對人,共有4個機關聲請釋憲,包含立法院民進黨團、總統、行政院及監察院,每個機關都可以請3位律師,憲法法庭將4案併案辯論、審理;他質疑,立法院面對4個機關,為何立法院委任的訴訟代理人僅有3人?「你是要逼立法院3位訴訟代理人團隊,對抗總共12人的律師團隊嗎?這有符合憲法法庭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
媒體詢問,訴訟代理人是否會由黃國昌擔任?黃國昌回應,訴訟代理人要由現職律師擔任,而他現職立委,依照「律師法」規定,當立委時不能登錄,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無法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因此他不可能擔任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