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 李正皓:具備申請成合法房屋資格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指副總統賴清德在萬里的老家,具備申請成合法房屋資格。(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在萬里的老家最近成為選戰攻防焦點,政治評論者李正皓今天在臉書PO文指出,新北市政府不敢說的事:賴清德的萬里老家完全具有申請成合法房屋的資格,法源依據2001年公告的《台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
李正皓指出,根據《台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第二條第二項所稱,若能證明該房屋在1981年2月15日北部區域計畫實施之前就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就地整建行為之情形之舊有建築物,就能申請為「合法房屋」。
根據1960年的報紙內容,可知道賴清德老家至少在1960年前就存在,且該老宅翻修時間為2003年,所以回到2001年該法案頒布的時間點,當時賴清德萬里老家完全具有申請為合法房屋的資格。
至於包含賴清德老家在內的九成萬里礦坑宅,當年為何幾乎沒有人向台北縣政府申請變更為合法房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在接受立委備詢時,針對此類礦坑宅未能即時變更為合法房屋的原因就作出以下解釋:當時民眾未能即時獲取礦業計畫廢止資訊,加上法律諮詢服務尚未普及,政府部門亦未能主動通知及協助民眾辦理合法化作業,讓此問題衍生至今,與違建的概念完全相反。
萬里一棟新北市政府認定不用拆、而且可以申請合法的老房子,藍、白兩黨可以打成十惡不赦;然後國民黨立委馬文君的城堡、議員廖先翔的莊園、立委候選人張智倫的空中高爾夫球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新竹違法停車塲,藍、白依舊視而不見,真的笑死人。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指出,副總統賴清德的萬里老家完全具有申請成合法房屋的資格,法源依據2001年公告的《台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摘自李正皓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