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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居住正義承諾跳票 公民團體諷柯P成「白賊」力量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員徐亦甫,持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巢運期間,市長柯文哲簽署的承諾書,批柯根本是個選前猛開芭樂票的政客。(記者蕭婷方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員徐亦甫,持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巢運期間,市長柯文哲簽署的承諾書,批柯根本是個選前猛開芭樂票的政客。(記者蕭婷方攝)

2015/10/02 12:29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中秋連假前夕,太平洋建設在未取得屋主同意書的情形下,突拆除北市汀州路羅姓屋主房屋,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回應「不知情、回去重寫私辦都更SOP」,都發局也援引《都市更新條例》表示一切合法。今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等公民團體近四十人高喊「北市府推卸責任、不肖建商恣意妄為」,並手拿柯文哲於去年巢運期間簽署的「終結強迫拆遷」承諾書,諷當初白色力量成白賊力量,要市府對偷拆事件咎責、訂定罰則,並徹底檢討爭議處理的SOP。

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也提醒,市府若未積極處理「偷拆」一案,將成建商強拆的SOP。

都更盟秘書黃慧瑜表示,依都更條例第34條,只要是市府核定的都庚案,建商可不檢附任何文件,就可向北市申請全區的拆除執照,還可將不同意都更戶的住家範圍納入拆除範圍,前市長郝龍斌任內也無建商敢依此持執照強拆不同意戶;此外,據都更條例第36條規定,建商並無拆除權限,拆除作業需由市府、法院執行。

黃慧瑜強調,大法官曾於文林苑案後提出釋憲,709號解釋文就判定都更條例部分違憲,連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也曾公開宣誓都更條例「必須判死」,北市府面對太平洋偷拆一案不應以「依法行政」為由,默許建商偷拆行為,至今也未提任何爭議處理機制。

而黃瑞茂也指出,依《建築法》第86條規定,建商拆屋時屋主需要被告知,「北市府在此案中態度明顯有問題」,北市現有221個都市更新事業計劃,此案先例一開,將成私辦都更建商強拆依循的SOP。日日春協會秘書吳若瑩諷,柯市府對龍腦戶、南港瓶蓋工廠等案的處置和態度,彰顯出「開發碰上文化與反對意見就強拆」的執政思維。

北市都更處事業科長江中信回應,私辦都更SOP正在處理中,尚無具體方向與出爐時程,其餘取得拆除執照的221個都市更新事業計劃是否暫緩,待新版SOP出爐再作處理,江僅答「會帶回去研究」。

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也提醒,市府若未積極處理「偷拆」一案,將成建商強拆的SOP。(記者蕭婷方攝)

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瑞茂也提醒,市府若未積極處理「偷拆」一案,將成建商強拆的SOP。(記者蕭婷方攝)

公民團體與北投中央南路、萬隆師大分部、永春警眷舍、後山埤與吳興街整宅多處都更案住戶演出行動劇諷市府與建商(記者蕭婷方攝)

公民團體與北投中央南路、萬隆師大分部、永春警眷舍、後山埤與吳興街整宅多處都更案住戶演出行動劇諷市府與建商(記者蕭婷方攝)

公民團體也要求市府應對偷拆事件清楚究責、訂定罰責,對於現在已核定的爭議案件,應依循建築法八十一條原則處理,僅能針對有危害公共危險的建物強拆。(記者蕭婷方攝)

公民團體也要求市府應對偷拆事件清楚究責、訂定罰責,對於現在已核定的爭議案件,應依循建築法八十一條原則處理,僅能針對有危害公共危險的建物強拆。(記者蕭婷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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