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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被捉姦 小三:電視壞幫忙搬

2016/03/05 06: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小三王女介入陳姓夫婦婚姻被抓包,道歉並簽和解書,保證不再往來,不料一年後兩 人又共處一室,陳婦認為她違反承諾,要求賠償一二○萬,王女則辯稱因陳男的電視壞掉請她幫忙搬,兩人才會見面,沒有偷情,但法官審理後仍判賠五十萬。

判決指出,一○二年八月間,陳妻發現丈夫婚外情時,小三王女不但立刻向陳妻道歉,還簽下和解書保證不再跟陳男來往,如有違反,就會賠八十萬給陳妻做為補償;一年後,陳妻又在丈夫的租屋處,發現兩人共處一室,當時兩人衣衫完整,但陳妻認為已違反和解書內容,除提告向王女索討八十萬補償金外,又另提四十萬的精神撫慰金,要王女賠她一二○萬。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女辯稱當天是陳男主動打電話給她,請她幫忙搬壞掉的電視,並沒有涉及私情或男女之間的情愛關係,因此不認為自己有錯。

法官認為,和解書約定王女不得和陳男往來,且當天陳男還要王女躲到陽台,陳、王若是光明磊落,何必躲陳妻,但因和解書規定的賠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當時情況,認為應減至二十萬元,至於侵害陳妻權益的部分應該賠償三十萬元,總計五十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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