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例假次日不考試 教局擬修改
〔記者洪定宏、林曉雲/綜合報導〕依據「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學校不得在例假日次日安排考試,原本立意良好,多年來未造成困擾,這次卻因春節長假導致開學延後,影響上課日程,期末考壓縮剩兩天,沒有多餘時間讓成績嚴重落後的學生「補考」,影響學生權益。
教育局發現問題,緊急提出彌補方案,將通報各國小,可提前並在例假日次日考試,雖然該規定有「特殊情形先報本局核備者,不在此限」的但書,只是影響層面廣,將重新檢討規定,必要時修改或廢除。
期末考後馬上放暑假 學生無法補考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依據「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學校不得在例假日次日安排考試,因此教育局的學期行事曆讓六月廿七日(週一)空著,訂定六月廿八日(週二)及廿九日(週三)兩天為期末考,接著卅日(週四)休業式,七月一日(週五)開始放暑假,此舉將導致教師沒有多餘時間為學生檢討、講解、訂正、補考。
教產工會批評,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都沒有規定週一或例假日次日不得安排考試,高雄市國小竟有「綁死自己」的規定,「真是矛盾!」
教育局允各校提前考 週一也可安排
教育局表示,因春節長假導致開學延後,影響上課日程,已發現此問題,將通報各國小可提前在六月廿四日(週五)考試,六月廿七日(週一)也可安排,學校無須向局本部核備。
教育局解釋,初步調查,多年前教育部疑似有公文建議縣市教育局避免在週一或例假日次日安排考試,但公文不具強制力,為何會被列入「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還要再釐清,並檢討改善。
至於「補考」則是教育部去年規定,若校方發現學生連續三次考試成績嚴重落後,就必須「補考」,除一般筆試,也可用闖關等多元方式,雖可在暑假進行,但還要家長帶學生到校,擔心引起反彈,所以選在期末考結束至暑假開始前進行。
教師工會建議廢除 由各校自訂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政策主任任懷鳴指出,成績評量或考試屬教學專業範疇,由學校課發會自訂,教育局不該限制,必須儘快廢除。
家長認為立意良好 但可以鬆綁
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副理事長謝坤良強調,「週一或例假日次日不得安排考試」的規定,已行之有年,立意良好,且未造成國小學生困擾,但教育局可以修改鬆綁,不必強制規定,讓學校自行處理。
國教署:高市可自訂評量補充規定
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組長許麗娟表示,中小學定期評量是縣市權責,中央雖有中小學評量法源及原則規範,但對於時間安排等細節做法並無統一規定,教育局本可自訂補充規定,但能否落實,宜找基層學校充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