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放寒假 弱勢學生午餐有補助
2016/01/20 08:0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寒假期間學校沒有辦營養午餐,花蓮縣府補助低收入學生午餐費,中、低收及突遭變故等身份學生,如參加學校辦的寒假課業輔導,同樣也補助餐費,一餐七十元,最多補助十二天,讓孩子學習不會餓肚子。
共補助12天 每餐70元
明天開始到二月十二日放寒假,縣府以教育部經費補助中、低收入等學生午餐餐費,補助期限從一月二十一日到二月十一日,扣除週六日、春節(初一到初四),實際補助十二天,每餐上限七十元。
教育處統計,縣內國中及國小符合低收入戶身份的學生有一千八百五十八人,即使未到校參加課業輔導、寒假活動,仍可補助餐費,但如該生已獲其他民間社福團體、政府機關補助,即不予重複補助。
而其餘符合補助資格者,包括中、低收入戶六百二十七人、家庭突發因素變故一百零四人,以及由班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的一千九百零九名經濟弱勢學生,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一個月以上、無薪休假,或父母任一方身心障礙等等。
教育處表示,除了低收入戶可領到十二天餐費補助,其他身份學生則是有參加課輔、寒假營隊的日子才有補助餐費,每餐上限七十元,可以訂便當在校用餐、或發給社區合作餐飲店的餐券、學生自行到超商領取餐點。
教育處體健科表示,寒假天數比較短,舉辦寒假課輔、寒假營隊的學校比較少,有些學校的營隊還有社福團體認養,連午餐都一起全額補助,加上許多學生本來就有家扶、世界展望會等社福經費幫助,基於補助不重複原則,由各校自行確定補助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