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擬原民教育自治條例 促竹縣府制定
五峰鄉籍原住民議員趙一先,自行研擬自治條例草案,促使縣府加速制定,是新竹縣議會首例。(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議會破天荒首次由議員主動檢具自行草擬的自治條例,要求縣府立法保障鄉親權利!罕見發揮議員立法功能的五峰鄉籍原住民議員趙一先,找相關專家學者研討,擬出新竹縣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後轉交縣府參考,且要求一年後提出縣府版的草案交付議會審查,讓原住民文化傳承和向下扎根能從法制面獲得根本保障。
竹縣首例 縣府允研議草擬
縣府教育處長劉明超說,這在其他縣市都還沒有看過,會儘速邀請原民會、教育部及相關學者、法界人士到縣府座談,彙整行政體系內部的共識後再研究可行方向著手草擬。
趙一先說,為了讓原民教育文化能更有保障地發展,花了約八個月請教學者、專家及原民會法制科,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完成新竹縣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讓地方原住民族的教育可以法制化。
其中最重要的是成立原住民族教育中心與教育審議委員會,未來如獲原民會重視和經費挹注,縣府可依此發展原民教育。
趙一先說,他希望明年可在議會通過,這將是縣議會成立以來,第一個關於原住民族自治條例的制定。
新竹縣議會法制室主任祁華楨說,縣市自治條例的擬定,除由縣府發動,議員也可提案經五分之一議員連署、議會決議後責成縣府擬定。
趙一先從無到有,自行研擬自治條例草案,促使縣府加速制定,是新竹縣議會首例,之前縣議員高偉凱雖先後就勞工扶助和房屋稅也提出自己的版本送交縣府參考,但屬於修訂性質,跟趙一先的不一樣。
不過,劉明超說,草案中要求原民學生要上滿一定時數的原民文化課程,該如何與現行九年一貫課綱中各科最低總時數的規範整合,以及草案中要求縣府每年在地方教育基金內,編列一定比例的民族教育預算,這有無可能和原民處的預算發生資源重疊等問題,都還需要再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