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訂不理性住戶條款 加收管理費
部分住戶不滿 質疑不合理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市經國新城的J社區管理委員會,去年在住戶公約增訂「不理性之住戶提告管委會」處罰條款,違反者視情節收取「加強管理費」二千或五千元,「觸犯的李姓住戶不甩它,管委會向嘉義地方法院提告遭駁回,昨有數名住戶出面痛批管委會把社區當成軍隊管理,質疑「不合理的公約,我們也要遵守嗎」?
對此,管委會鄭姓副主委回應,管委會於公設地修剪花草、整理火龍果、香蕉等根部較大的果樹等,竟被部分住戶提告毀損或要求賠償,近年已有五、六件訟訴案,徒然浪費司法資源,增訂條款經過半數住戶同意實施,對於地院判決結果,管委會無奈接受,會在明天召開的區大會提案刪除此條款。
市府都市發展處長劉田財說,住戶公約只要有經過區大會表決通過,住戶就要遵守,若公約有不合理的,住戶可異議,質疑會議過程合不合規定,或透過司法途徑提告,舉證權利受到侵害。
經國新城是嘉市最大的眷村改建遷入地,容納嘉義縣市十八個眷村,近二千多戶,經過遷移、買賣,現住戶仍以眷戶為主,J社區約有一百四十戶,與管理會間有訟訴的李姓住戶是位退休員警。
不受理繳2千 不起訴繳5千
去年六月,J社區管委會區大會做出決議「委員至警局做筆錄,結果法院不受理,提告住戶需繳交加強管理費二千元;委員至法院出庭,判決結果委員會不起訴,提告住戶需繳交加強管理費五千元;以上收入一半充當委員作筆錄及出庭費,另一半歸社區收入」。
法院:理性難有客觀認定
管委會有九位委員於李某提出的誣告案獲不起訴,李不願依住戶公約繳交五千元,管委會提告求償;嘉義地院上個月判決認為,管委會對於「不理性住戶」或「理性住戶」,難有「客觀認定」,且此條款不合理限制住戶訴訟權,加強管理費收入也不能充當社區收入來源,裁定駁回。
另一名吳姓住戶因質疑管委會擅自修改公約,向地院自訴偽造文書遭駁回,管委會要她繳費二千元,她與數名住戶昨憤而訴諸媒體,斥管委會把社區當軍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