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食品廣告 減肥瘦身居冠
〔記者賴筱桐、林惠琴、曾德蓉/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六月止查辦違規食品廣告共兩百五十五件,開罰一百六十三萬元,違規類別以減肥瘦身及美顏豐胸分列一、二名。由「性感士官長」藝人劉香慈代言的「船井burner超纖錠」,廣告內容提及「減肥、瘦身」等字句,並比照使用前後身材圖,涉嫌誇大不實。
衛生局統計,今年一至六月查辦的違規食品廣告案中,以網路購物佔六十五%最多,其次為電視購物二十%,共兩百一十六件;其餘為電台二十一件及平面廣告八件,皆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宣稱不實、誇張及易生誤解之廣告,裁罰四萬元至四百萬元。
效能方面,以「減肥瘦身」八十六件佔三十四%居冠,「美顏豐胸」四十六件佔十八%,其中「艾葳國際美麗股份有限公司」的美胸糖宣稱「豐胸達人」,可活化肌膚、美波,以及「低卡燕麥棒輕食代餐組」宣稱「還你凹凸腰曲線」,兩項產品遭開罰十萬元最多。記者昨撥打該公司電話,下班時間無人接聽。
藝人劉香慈代言的「船井burner超纖錠」,廣告旁白說「少一點、再少一點」,搭配女主角捏肚子的畫面,暗示消除肥肉,內容宣稱只要六週實現健康窈窕,隨後螢幕秀出劉香慈瘦身成功的火辣纖細身材,意指使用前後比較,有誤導觀眾之嫌。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該案廣告商在台北市,六月中移請北市衛生局查辦。她提醒,一般健康食品無法達到減肥瘦身及改善疾病功效,也不能宣稱有豐胸美顏效果。若藝人現身說法或受訪推薦涉及廣告誇大不實的產品,可能連帶受罰,「船井」案仍需進一步釐清責任。記者昨致電船井生醫服務專線,客服人員均已下班,未取得聯繫。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年針對「船井burner超纖錠」相關產品廣告內容不當的裁罰金額已達兩百多萬元,上一位代言人小小瑜也曾連帶遭罰四萬元,目前發文約談現任代言人劉香慈,正在調查是否違規與涉及程度等,一旦認定違規屬實,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將可處四萬元至四百萬元不等的罰鍰。
對此,劉香慈所屬「鳳凰藝能」經理劉樹言回應,一切交由廠商處理,但若廠商坐視不管,經紀公司為保護藝人,將採取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