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滅證…酒測單竟吞下肚
2013/04/02 06:00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家住宜蘭縣南澳鄉的48歲林姓男子酒後開車肇事,被警方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竟趁機將酒測單吞下肚意圖滅證,下場就是罪加一等,法官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合判林某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曾有酒駕公共危險罪前科的林姓男子,去年4月21日上午再度酒後開車上路,並撞壞他人停放在路邊的車輛後逃逸,警方在相隔近4個小時後找到林某,酒測值仍高達1.21,隨即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罪加一等 合判4個月
不料,林某趁著警員轉身處理其他事務時,將酒測單搓揉成一團,並一口吞下企圖滅證,警員遍尋不著酒測單,之後調閱派出所內的監視器畫面,才查明原來是被林某給吞食掉,除了原先的公共危險罪,警方另追加一條妨害公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