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車掛警制服 擁手機型手槍
2009/04/11 06:00
求處無期刑仍再犯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男子李彰順去年因販毒遭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卻棄保潛逃並繼續販毒,10日又被去年逮捕他的海巡署機動查緝隊幹員逮捕,起出包括罕見的手機型制式手槍、鋁合金制式手槍等7把槍械及海洛因等毒品,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李彰順去年9月間被海巡署機動查緝隊查獲持有安非他命540克,經移送偵辦,檢察官黃裕峰聲押,但雲林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黃裕峰偵查終結、求處李嫌無期徒刑,惟李嫌棄保潛逃,並繼續在雲林、台中、彰化等地販毒。
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副隊長郭憲良表示,李彰順(36歲)重操舊業,隊部立即掌握情資,在黃裕峰檢察官指揮下,聯合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海巡署岸巡四二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經過半年時間的監控,發現李嫌不僅販毒,還擁有強大火力,10日見時機成熟,展開逮捕行動。
起出槍械共7把
查緝隊幹員凌晨先於雲林縣斗南鎮逮捕李彰順及其同夥楊文龍(49歲)、連翠萍(33歲)、江美華(36歲),再於其駕駛的汽車及台中市租屋處起出7把制式、改造手槍,海洛因209.8公克、安非他命434.89公克、一粒眠98顆、子彈97發及現金225萬多元。
郭憲良說,李嫌為逃避警方查緝,車上還掛了一套一線三星的警察制服,並購買4輛權利車及多張偽變造車牌,造成專案人員追蹤困難,不過,其購買的警察制服肩章編號有5碼,正牌的員警卻只有4碼,員警笑說,李嫌根本是欲蓋彌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