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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牌倉庫」園區土地無法點交 市府將訴訟

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為淡水文化基金會所有;園區土地則屬公有地。(記者李雅雯攝)

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為淡水文化基金會所有;園區土地則屬公有地。(記者李雅雯攝)

2017/02/10 06:00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為淡水文化基金會所有,園區土地則屬公有地。淡水文化基金會和文化局間的土地委託管理契約在前年八月到期,雙方續約條件談不攏,文化局決定終止委託。昨率隊前往現場擬執行點交,點交完成後接管,雙方立場及想法差距過大,無法進行點交,文化局強調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文化局點交未完成發表聲明指出,已在去年十二月廿九日函知淡水文化基金會在今年二月七日前移除公有地上非古蹟本體的設施、設備,給了充分前置作業時間,淡水文化基金會未配合點交,文化局強調後續將走法律途徑提起訴訟。

文化局長林寬裕指出,「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耗費公帑一億四千多萬元修復,文化資產屬於公共財,應由全民共享;使用公有土地繳納租金是全國一致標準,先前與淡水文化基金會七次協商未果,後續佔用公有地問題將循司法途徑解決。

淡水文化基金會︰契約終止提訴願

淡水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許慧明指出,對於文化局所提的契約終止已提出訴願,訴求暫緩執行;許慧明認為,古蹟建物和土地相連所導致的現行局面有其背景,期待該案最好的解決方法仍是文化局依先前的土地委託契約續約,無土地租金等新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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