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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牌倉庫」土地委託管理 租金無共識

「殼牌倉庫」坐落在公有地上,市府無償委託給建物所有人淡水文化基金會經營管理,雙方契約已在去年8月15日到期,續約內容仍協調未果。(記者李雅雯攝)

「殼牌倉庫」坐落在公有地上,市府無償委託給建物所有人淡水文化基金會經營管理,雙方契約已在去年8月15日到期,續約內容仍協調未果。(記者李雅雯攝)

2016/11/30 06:00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新北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殼牌倉庫)坐落公有地,全區三千七百八十一坪由淡水文化基金會管理,其和文化局的土地委託管理契約去年八月中到期,雙方對於續約內容「土地租金」未有共識,若持續協商未果,文化局擬終止委託。

「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在民國八十九年公告為文化資產,殼牌公司將其捐給淡水文化基金會,北縣府耗費公帑一億四千多萬元修復,土地無償委託淡水文化基金會管理。民國一○二年十月新北市議會要求市府不可無償提供使用;隔年十一月,監察院認為必須收取適當權利金。

文化局長林寬裕指出,使用公有地繳租金是一致標準,試算一年租金為二百五十五萬元,若淡水文化基金會在管理經營上有困難,也可將古蹟委託給市府進行活化利用。林寬裕強調,若協商程序走完仍未有共識,將會終止委託。

淡水文化基金會營運長顏志新指出,不願委託古蹟給市府做二房東,此非淡水文化基金會追求的價值,每年場租收入約為兩百萬元,所得都用在園區各項事務,「我們沒有盈餘、沒有營利,每年都是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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