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進用身心障礙員工 政風處、教育局不足額
2016/11/26 06:00
〔記者張凱翔/台北報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應進用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三%的身心障礙員工。不過,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昨天公布的未足額進用名單顯示,政風處、教育局都違反規定,市長柯文哲於受訪中說,「回去再想辦法」。
依重建處資料顯示,政風處應僱用至少一名身心障員工、教育局應僱用十名,但政風處僱用身心障人數掛零,教育局則只有九名身心障礙者,都不足額一人,依身權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政風處和教育局都得繳二萬零八元差額補助費給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政風已招募 教局稱達標
政風處說,已招募一名全盲身障員工,正在職訓,等十二月正式員工納保,就會符合規定。教育局則說,近來有員工離職,員工總數減少,僱用九名身心障者已達足額進用標準,呼籲重建處儘快更新資料。
柯文哲說,市府若能不分局處統一計算僱用身心障者人數,就能符合規定,這部分「回去再想辦法」。但重建處長陳惠琪說,身權法是以「投保單位」來算應進用人數,中央法規不能改、也跑不掉,「市長這部分應該是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