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電電業「促協金」 在地議員爭回饋
2016/11/05 06:00
〔記者詹士弘/綜合報導〕雲林縣議員林深為協助解決麥寮汽電公司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爭議,要求縣府與麥寮汽電公司迅速完成「促協金」施行及管理辦法,讓回饋措施透明化,並按照地方距離電廠遠近回饋給鄰近的鄉鎮。
麥寮汽電公司於八十八年起與台電簽訂購售電合約,台電支付麥電公司「促協金」,至一○三年底前有廿四.九億元,除扣除已付及將付予縣府的六億元,尚有廿億元,縣府主張應成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妥善運用促協金。
縣府昨天由參議曾春美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提調解,曾春美表示,麥電公司應協同縣府比照台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成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並訂定使用管理辦法妥善運用促協金。調解委員會主席林樹典表示,將通知麥電公司、台電,擇日與縣府協調。
林深表示昨天在議會表示,「促協金」給的是電廠周圍鄉鎮,以距離為基準,不見得是雲林獨得,提醒縣府不要逼台塑太緊,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也要求台塑不能以傲慢的態度來面對問題,縣府則需督促麥電公司儘速完成「促協金」施行細則及管理辦法。
林深表示,「促協金」必須「按照距離遠近作分配」,麥寮、台西、東勢都涵蓋在內;副議長蘇俊豪也表示,四湖也在十公里距離內,不要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