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汽電「促協金」喬不攏 議員:盡速完成管理辦法

麥寮汽電「促協金」爭議,目前仍舊難解。(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縣政府參議曾春美今天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提調解,要求麥電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縣議員林深也強調速定「促協金」施行細則及管理辦法,依「距離遠近作分配」回饋金。
議員主張依「距離遠近作分配」回饋金
麥寮汽電公司88年起與台電簽訂購售電合約,至103年底前,台電支付麥電公司「促協金」有24.9億元,除扣除已付及將付予縣府的6億元,尚有20億元,縣府主張應成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審議委員會」,妥善運用促協金。
縣府今天由參議曾春美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提調解,調解委員會主席林樹典表示,將通知麥電公司、台電,擇日與縣府協調。
林深表示今天在議會表示,「促協金」給的是電廠周圍鄉鎮,以距離為基準,不見得是雲林獨得,提醒縣府不要逼台塑太緊,免的賠了夫人又折兵;也要求台塑不能要傲慢的態度來面對問題,縣府則需督促麥電公司儘速完成「促協金」施行細則及管理辦法。
林深表示,「促協金」必須「按照距離遠近作分配」,麥寮、台西、東勢都涵蓋在內;副議長蘇俊豪也表示,四湖也在10公里距離內,不要漏掉。

縣府參議曾春美今天向麥寮鄉調解委員會提調解。(雲林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