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反高壓電塔 促撤4座河川用地許可
2016/11/02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電公司因應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將設立六十五座卅四萬五千伏特的超高壓電塔,引發通霄鎮民組自救會抗爭,自救會昨天向苗栗縣府遞訴願書,要求縣府撤銷其中四座位處河川地的用地許可;縣府水利處副處長黃文璋強調,會替鄉親嚴格把關。政風處則表示,受理自救會訴願書後,依法會進行調查,結果也將向自救會說明。
縣府︰調查後向自救會說明
台電公司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預計在通霄、銅鑼、三義、大湖等地,設置六十五座卅四萬五千伏特的超高壓電塔,其中通霄就有卅四座,地方組自救會要求台電將其中經過人口密集區的十六座地下化。上個月十八日,自救會更發動群眾包圍電廠大門口,要求台電在與地方達成共識前,暫停施工,不過,台電回應因是國家重大工程,無法停工,自救會憤而丟雞蛋抗議。
自救會發現,台電規劃建置的超高壓電塔中,有四座位處河床中央,憂心河床因台電施工之故,如遇暴雨來襲恐會潰堤,影響居民安全,而用地許可為縣府核發,自救會昨天上午九點轉向縣府提訴願。縣議員邱紹俊、劉寶鈴、周玉滿、劉秋東、李聰祥等人,也陪同前往。
黃文璋接下訴願書,並說明,台電於一○○年九月廿七日向縣府申請通霄溪河川公地使用,經縣府派員勘查並經專業技師審認符合相關規定,且施設對河防安全並無影響,於一○二年八月廿一日核發用地使用許可。
水利處︰3座施工違規 已暫停工
不過,黃文璋接著指出,台電進場施作後,縣府於上月廿七日發現,三座電塔施工現場出現施設臨時固定設施的情形,違反相關規定,已處以暫停施工及立即改正的處分。因台電電塔施作引發地方民怨,縣府會向台電反映,加強說明及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