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魚申報新制 蘇澳漁民有異見
2016/09/13 08:00
誤以為進烏石港要手續費 陳情漁會
〔記者林敬倫、江志雄/宜蘭報導〕國內分階段實施卸魚主動申報,蘇澳、新北市澳底等地漁民,誤以為外地漁船進入烏石港申報,就要繳手續費給頭城區漁會,引起不滿,十多名漁民昨到漁會陳情;頭城區漁會表示,漁民誤解了,入港不用手續費,漁貨經漁會拍賣才需手續費。
漁業署推行的卸魚主動申報,七月開始,十噸以上漁船進入南方澳、烏石港等廿四處大型漁港都要申報。卸魚申報程序,需通知漁會人員、卸魚與過磅、填寫卸魚聲明書、漁會人員確認簽名,漁會再寄到漁業署彙整;如果違反規定,可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
頭城區漁會轉知規定時,部分外縣市漁民誤以為,進入烏石港申報漁貨得繳手續費,認為很不合理,各漁港都不用收,為何頭城區漁會要收?蘇澳陳姓漁民說,新制規定很麻煩,有時漁船入港都已深夜,漁民很累,還要填一堆資料,甚至還要繳申報手續費給漁會,當然不能接受。
漁民昨向頭城區漁會陳情,要求取消收申報手續費;漁會秘書張賴麒說,漁民誤會了,漁船入港申報不用手續費,而是漁貨經漁會拍賣,才需收取千分之廿五手續費,應是傳達錯誤。
至於漁貨申報新制,張賴麒表示,漁業署應提供經費補助,推動新措施需要增加人力,新制推動才會順利。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歐盟對各國出口漁獲來源要求甚嚴,卸魚聲明書登錄種類、數量、來源、作業海域,能化解漁獲出口阻力,有助於漁業署掌握全國漁獲資料。
縣府漁管所指出,海洋保育是國際趨勢,台灣無法置身事外,漁獲新制上路後,縣府會了解漁民心聲向上反映,提供必要的輔導,促使新措施儘速步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