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揭私校禿鷹 四手法不當經營
痛批教育部無作為
〔記者李宇欣、湯佳玲/台北報導〕私校不當經營問題層出不窮,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召開記者會披露私校禿鷹手法,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批評,教育部不是不知情,而是無作為,放任部分私校經營者以商業手法取得最大利潤,要求教育部從制度上改革,替學生與家長嚴格把關。
吳忠泰說,根據全教總收集的案例,發現私校不當經營手法可分為四大類,第一、台南某私立高中董事長取得他校三席董事,透過取得關鍵席次,再藉由董事身分開始改變他校生態,進而用同一模式擴大經營;第二、利用新建校舍必須貸款,故意設定最短還款期限,使該校師生在短短幾年內必須勒緊褲帶,攤還貸款。
第三、以教育部修訂的董監酬勞上限當分紅目標,許多董事已有自己的事業,依然掛專任董事領取高額酬勞,或許多學校學生人數逐年下滑,依然以教師兼主管的最高薪當作酬勞金;第四、透過獎勵新生名義,大量採購董事開設公司的產品,或將學校餐廳委託親友經營,採購黑箱作業。
吳忠泰舉例,北部某私立大專院校一年學雜費收入約五億元,卻拿出其中的一.四億元進行新建工程貸款,比例高達三成,這對於當年度繳學費的學生嚴重不公;此外,教育部在一○○年修訂「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及董事監察人之領報酬與費用標準」,無論校務是否虧損,全面提高私校董監事薪資上限。
促公開私校董監事酬勞
吳忠泰說,私校的禿鷹手法在教育界人盡皆知,教育部卻知而不言,本週將審查教育部預算,譴責教育部大幅減少聘請會計師查私校費用,並要求公開私校董監事酬勞,教育部應對關係人三等親內監控其帳戶半年;另外,政府補助的學校適用政府採購法,並限制學校每年攤還銀行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學生學費的一成。
教部:會請會計師檢視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新發表示,教育部僅規定董事資格必須符合法律、不能犯罪等資格限制,但並無規定不能兼任幾所學校的董事。
黃新發也說,關於董監事酬勞與採購部分,會進一步了解,若有必要,會請會計師到校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