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抽中社宅簽約日喬不攏 遭停權3年
2023/04/11 05:3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房價高,民眾都希望能抽到社宅,市議員鄭功進指出,接獲民眾陳情,好不容易抽到籤,但跟市府簽約和公證的時間日期須固定,延期後也只能配合指定的時間,一旦無法配合,除取消申請資格,更受到三年內無法再申請社宅的禁令,其他縣市只有取消當次資格,要求市府儘快修改辦法。
議員指其他縣市簽約時間 以申請人為主
陳情人表示,去年抽中社宅,市府即提供公證跟簽約時間,因為當時人在台北工作,來不及請假所以向市府申請展延,但寄出展延書也未獲回應,還需要去電做確認,並與窗口約時間過程中,對方一直用不能跟市政府喬時間、要配合單位開出來的時間為由,但因陳情人上班不好請假,所以很困擾,還要遭受三年禁止申請登記的懲罰;鄭功進表示,其他縣市時間較為彈性,也都以申請人為主,市府的規定應該要便民。
市府:承租人有事 可委託他人辦理
住宅發展工程處則表示,考量承租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點交、簽約及公證作業,相關程序可委託他人辦理,並非無相關配套。社宅租約須辦理公證,相關簽約時間須配合公證人時間辦理,民眾如於約定時間有狀況可申請延期,延期時間會以公證人及民眾雙方有空的時間,為原則約定,並非僅有特定時間。此外,經查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亦有未依限簽約者,三年內不得申請規定。
鄭功進說,市府對於無法配合的申請人,竟用懲罰三年不得再登記社會住宅,違反比例原則,其他縣市僅以取消申請人當次申請,讓申請人重新排隊,此舉只會讓年輕人更懷疑市府對於落實居住正義的態度。
住宅處強調,台中市社宅簽約民眾如有特殊狀況皆可提出申請,但是,從第一處社宅招租迄今並無因民眾申請而無法簽約的狀況,反而有少數民眾於簽約當日無故未到、甚至有連絡不到的情形,影響其他申請民眾權益,住宅處後續將加強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