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可復職 校長變老師
2016/07/08 06:00
〔記者林曉雲、何玉華/綜合報導〕新北市中小學部分校長涉向營養午餐業者索賄案,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受訪表示,此事對教育士氣打擊很大,「若校長是清白的,希望法院也應該還給校長清白。」一審被判有罪的校長均停職中,如果二審獲判無罪,依過去慣例,新北市政府會讓他們復職,並歸還他們停職期間的本金、約半薪。
午餐招標 教部改變方式
林騰蛟表示,此事件發生後,教育部從一○一年開始,要求各中小學營養午餐,以三至五校為一個群組,輪流負責招標,避免和廠商太熟識而發生弊案;並修改午餐招標文件,刪除「回饋條款」,以往根據政府採購法,招標得定回饋條款,廠商多會提供「贊助社團、贊助球隊、補貼電費」等方式回饋,現在則規定廠商捐款只能給學校,校長不能私下運用。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獲判無罪者,將審酌判決理由,撤銷原行政處分,回復教師職務,至於是否再任校長,則需依規定參加校長遴選。至於二審遭判決有罪的卅一人,維持原「停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不得回任校長或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