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營養午餐弊案 教部:無罪校長可復職 歸還半薪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一審被判有罪的校長,目前停職中,如果二審獲判無罪,依過去慣例,新北市政府會讓他們復職,並歸還他們停職期間的本金、約半薪。(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新北市中小學校長涉向營養午餐業者索賄案,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多數校長刑度減輕或緩刑。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受訪表示,一審被判有罪的校長,目前停職中,如果二審獲判無罪,依過去慣例,新北市政府會讓他們復職,並歸還他們停職期間的本金、約半薪。
2011年有38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及評選委員涉及營養午餐弊案,是教育史上最大的弊案,有涉案校長因此抑鬱而終。
次長林騰蛟表示,事件發生後,教育部要求各中小學營養午餐,以3至5校為一個群組招標,輪流舉辦以避免弊端:並明訂招標時不能有回饋條款,廠商捐款只能給學校,校長不能私下運用。至於之前一審有罪的校長,目前都在停職中,二審獲判無罪,新北市政府會讓他們復職,並歸還停職期間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