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兒托法通過重要一步 19托育團體提3原則應納子法
2026/04/18 15:59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兒托法)」,托育團體發聲明要求兒童隱私保障、家長同意權、影像調閱比例原則等應落實於子法。(資料照)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兒托法)」,全國各地19個托育團體今發聲明表示肯定,但也對兒童隱私保障、家長同意權、影像調閱比例原則等未能納入規範感到遺憾,呼籲應落實於子法。
日前三讀通過之「兒托法」總計6章、94條,包含提高居家托育法律位階及執業資格、強化托育機構透明度及管理規範、強化不當對待(照顧)案件處理機制、提供多元化托育型態、加速布建公共化托育機構等5大面向。
托育團體的聯合聲明指出,法案的通過為托育政策建立法律基礎的重要一步,但母法未納入兒童隱私保障、家長同意權、影像調閱比例原則,恐造成幼兒日常生活影像遭過度蒐集與不當使用,並削弱家長做為法定代理人的權利。
因此,托育團體的聲明呼籲,衛福部在後續子法訂定過程中,務必納入「隱私保障」,以避免全面即時監控,確保幼兒生活不受不當侵害;以及「家長同意」,即影像上傳與調閱必須以家長書面同意為前提;還有「調閱有限度」,調閱者限於事業主管機或司法人員,且僅在具體事證或調查需要時方可調閱,並建立分級管理制度,確保有紀錄、責任人,避免濫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