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幼兒園爆不當管教 幼教師打頭已遭停職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三民區某私立幼稚園遭爆老師不當體罰,有家長在網路上控訴,指女兒被老師敲頭,還有其他人被老師拿書本巴頭、踢頭、丟書包、藤條拍打,並被要求不得公布畫面,對此,園方表示,這名老師已被停職、資遣,並已依行政程序處理,教育局則回應,經查確有不當對待多名幼生等違法行為,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
家長在網路上控訴,女兒在幼稚園被不當體罰,園方給當天監視器「拍攝的到」畫面中,就有他女兒被敲頭,其他許多學生被該名老師,拿書本巴頭、踢頭、丟書包、拿類似藤條狀的物品拍打午休中的學生,事發後已向社會局跟教育局申訴,近2個月了還沒有結果。
家長說,那位老師已被開除,園方要他自己請辭因而沒拿到資遣費,老師跑去教師協會尋求幫助後轉而調解委員會希望與家長和解,園方還「提醒」他不得上傳任何監視器畫面中的影片在大眾媒體上,否則會告我們個資法,讓家長覺得心好累,只希望孩子健康平安快樂學習而已,不知道身為父母的自己究竟能為孩子爭取到多少人權。
對此,幼兒園主任表示,事發在5月25日,當天小朋友回家跟家長說頭痛、老師打她的頭,家長有至幼兒園看監視器畫面,老師確實有動作不合適,因此通報社會局與教育局,並對這名老師做停職處分,園方有給老師停職10天的預告工資和資遣費,7月6日已匯款給老師,事件也依正常的行政程序通報處理,並否認老師有踢頭行為。
至於不得公布監視器畫面一事,主任表示,家長當天翻拍說要回去給家人看,但隔天卻上傳網路,因老師不滿臉被清楚拍到,認為違反個資法之虞。
主任說,園方當時已通報社會局、教育局,依行政程序處理,都請老師去說明。
教育局則表示,5月31日接獲通報教保服務人員疑似在5月25日不當對待幼生,經派員調查,檢視5月24日至5月26日監視器畫面,並訪談幼生家長及涉案教保服務人員,發現該教保服務人員確有不當對待多名幼生等違法行為,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
教育局強調,針對不當對待幼兒案件零容忍,如有調查屬實絕不寬貸,依情節輕重最高可對幼兒園及行為人裁罰60萬元,倘情節重大則依法裁處幼兒園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行為人予以解聘且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幼兒園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