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位農漁民連署促碳定價 環保署:各國碳定價不宜逕行比較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氣候變遷日益嚴峻,今年上半年台灣接連歷經乾旱與暴雨的侵擾,衝擊農漁民生計,超過400位農漁民連署希望政府儘速實行有效的碳定價。環保署表示,碳費是經濟工具,各國情況不同,碳定價的價格不宜逕行比較,但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都會納入考量。
為加速我國減碳並強化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環保署於今年10月21日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正依規定進行預告60天徵詢意見。環保署表示,這次修法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COP26)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相符,除將法案名稱修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並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同時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建構減緩與調適並重的氣候治理基石。
關於民間團體關切農業氣候變遷調適部分,環保署說,現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107-111年)在農業生產領域之調適作為上,已就「擴大保險涵蓋範圍,推動農業保險立法,降低農業經營風險」、「發展智能農業設施新興產業,提升產業抗逆境量能」、「建構災害預警及應變體系,降低氣候風險與農業損害」等3大面向持續推動落實。
此外,環保署指出,這次溫管法修法在氣候變遷調適專章中,著重在基礎能力建構、整合科研推估、確定推動架構等強化氣候變遷調適措施,以提升我國因應氣候變遷衝擊的韌性。
至於這次修法新增徵收碳費部分,環保署表示,碳費是經濟工具,各國費率的訂定需要考量各自國民實質所得、消費影響及產業競爭力等;且世界銀行近期所出版碳定價趨勢報告也指出,各國所實施碳定價機制不同,其管制對象也有差異性,加上減免條件和補償措施大相逕庭,各國碳定價的價格不宜逕行比較。但環保署強調,對於社會各界提供的所提碳定價相關意見,都會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