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危險老舊建物更新 南市出手給胡蘿蔔
2018/04/07 12:07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配合營建署加速危險老舊建築更新,台南市府訂定「台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申請重建計畫作業要點」,民間私有建築申請符合條件,可以有容積獎勵,且有減稅優惠。
南市都發局表示,內政部營建署去年頒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民眾可為老舊且具危險的建築物辦理重建,經重建的申請作業流程,可爭取上限為基準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的容積獎勵。
此外,在重建期間有地價稅減免,重建完成後再給房屋稅減半優惠2年,若所有權人在2年期間內未移轉,還可以繼續減半徵收10年,共有12年的房屋稅減免。
都發局表示,配合中央政策,今年3月已完成公告「台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申請重建計畫作業要點」,明訂民眾申請危險及老舊建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之文件、內容、申請程序及相關事項,讓民眾有法可循,並由工務局開始受理重建計畫審查。
都發局並強調,民眾申辦危險及老舊重建,須先向工務局申請結構評估,以確定房屋是否屬於危險及老舊房屋,若結構評估結果符合認定條件,後續要向文化局申請取得非經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的合法建築物證明,於取得所有權人100%同意後,製作重建計畫書送工務局辦理審查,經審查核定後,即可依核定的重建計畫內容申請建築執照,進行後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