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3女判7年8月服刑過半 首度申請假釋被駁回
藝人秦偉日前首次提出假釋申請,法務部矯正署審查時,以尚未達悛悔有據程度駁回。(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藝人秦偉被控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高等法院裁定其所涉3件性侵案,應執行7年8月徒刑,秦偉於2020年4月發監台中監獄執行至今已過半,他日前首次提出假釋申請,法務部矯正署審查時,以尚未達悛悔有據程度駁回,秦偉得等3個月才能再申請假釋。
秦偉於2016年間被控性侵8名女子既遂或未遂,一審台北地院認定他涉及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3人,並依3個強制性交罪各判處4年徒刑,另5人部分則無罪;秦偉提出上訴,女編劇、女粉絲部分,最高法院於2020年4月9日駁回上訴定讞,經高檢署提出聲請,高院於2020年5月定應執行6年,秦偉則於1個月前已先行發監執行。
至於秦偉被控女造型師部分,最高法院一度發回高院更審,法院更一審仍認定秦偉犯行明確,且犯後否認、無悔意,亦未賠償被害人,維持4年徒刑判決,秦偉不服提出上訴,最高院於2020年底駁回定讞,3案經高院裁定應執行7年8月徒刑,而秦偉從2020年4月發監台中監獄執行至今已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