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布酒駕累犯13人名單 2人累犯4次、1人酒駕又毒駕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布第38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裁決所提供)
〔記者陳冠甫/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3)日公布第38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此次名單共有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3次2名、酒駕累犯2次5名,毒駕累犯2次2名,拒測累犯2次1名,1次酒駕1次毒駕1名,合計13名,北市酒(毒)駕累犯已公布744人次,718人。
裁決所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13名,酒駕累犯4次2名吳俊毅、黃明祿;酒駕累犯3次2名邱建成、謝新華;酒駕累犯2次5名:張壹翔、賴文聖、江念祖、吳宇翔、黃裕峰;毒駕累犯2次2名吳泓達、陳柏宇;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郭文坪,其中黃朝欽分別有1次酒駕1次毒駕1名。
裁決所表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郭文坪,因第2次酒(毒)駕拒測處罰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已辦理分期繳納,其汽、機車駕照業已禁考在案;本次公告名單中9件已結案,1件辦理分期繳納,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3萬元。
裁決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當場禁止行駛還會當場扣繳該車牌照2年;台北市2023年7至10月酒駕入案件數3,855件,其中車籍屬台北市1,032件(汽車429件;機車603件)均已當場扣繳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法務部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裁決所也呼籲民眾,當天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布第38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裁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