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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窺洗澡僅罰3千 台南受害女嘆車未讓人都要罰6千

涉偷窺女子洗澡被查獲的陳姓男子(上方路旁走路者)。(圖由民眾提供)

涉偷窺女子洗澡被查獲的陳姓男子(上方路旁走路者)。(圖由民眾提供)

2025/03/17 12:2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住在台南市南區金華路1處停車場附近的1名女子,在其臉書po文指今年3月3日深夜在家裡浴室洗澡時,突然發現背後窗戶遭打開,她轉身瞥見1名半張陌生男子的臉,驚覺遭到偷窺光溜的裸體。受害女事後報警,警方循線查獲涉偷窺的陳姓男子、並依社維法開罰3千元。受害女嘆說,車輛未禮讓行人罰6千元;洗澡身子被看光卻只罰3千元,女性安全真的沒有什麼保障!

女子表示,3日深夜近12點,她正在男友住家浴室洗澡,聽到後方有聲響,起初不以為意,後來有更大聲響,她回頭看窗戶被完全打開,接著看到半張陌生男子的臉出現在窗外,她嚇得大叫並馬上關起窗戶,趕緊穿上衣服。

事後,受害女與家人討論並於隔天4日凌晨報警追查偷窺狼。女子並說,從那天起她沒有1天睡得好、都睡不超過4小時,情緒很焦慮、害怕,每次洗澡都會神經兮兮盯著那扇窗,情緒不穩定到與男友甚至母親都有些爭吵,後來才去就醫看身心科、吃藥改善。

轄區南市警六分局說明,被害女於3月4日有向警方報案,經調閱監視器影像查到涉案的陳姓男子,並通知陳男到案說明,陳男坦承犯行不諱。由於本案未透過工具窺視,不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警方已於3月14日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陳男3000元台幣。另針對受害女住處,警方已於周邊設置巡邏點加強巡邏,以防再有不法情事發生。

南市六分局警方在偷窺洗澡案發地附近加強巡邏,防範偷窺事件再發生。(圖由警方提供)

南市六分局警方在偷窺洗澡案發地附近加強巡邏,防範偷窺事件再發生。(圖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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