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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隨美女回住處盯梢企圖硬上 惡狼判賠98萬

吳男去年6月凌晨見女子小玉(化名)見面貌姣好,尾隨她回頂樓租屋處,再以盯梢、守候方式確認小玉作息,幾天後竟闖入頂樓曬衣間埋伏,等被害者現身後,隨即伸出狼爪企圖硬上未遂。(情境照)

吳男去年6月凌晨見女子小玉(化名)見面貌姣好,尾隨她回頂樓租屋處,再以盯梢、守候方式確認小玉作息,幾天後竟闖入頂樓曬衣間埋伏,等被害者現身後,隨即伸出狼爪企圖硬上未遂。(情境照)

2024/07/04 15:5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從事貨運工作的男子吳治良,去年6月凌晨見女子小玉(化名)見面貌姣好,尾隨她回頂樓租屋處,再以盯梢、守候方式確認小玉作息,幾天後竟闖入頂樓曬衣間埋伏,等被害者現身,隨即伸出狼爪企圖硬上未遂,本案刑事部分,一審法院去年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吳男5年徒刑確定,被害者另提訴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98萬元。

檢警調查,去年6月6日凌晨4時許,吳男尾隨小玉回到新北市新莊區某公寓頂樓租屋處門前,因被害者察覺遭人跟蹤而將大門上鎖,吳男竟敲門要求小玉開門未果,悻悻然離去。

沒想到,吳男仍不罷手,隔日凌晨4時許,再以盯梢、守候方式接近小玉租屋處,確認小玉日常作息後,於6月8日凌晨4時許,預先躲入小玉租屋處頂樓陽台曬衣間,等小玉返家,隨即自曬衣間衝出,將她拉進曬衣間,並將她壓制在地、跨坐身上,要求發生性行為。

檢警調查,被害者不斷反抗及拒絕,吳男仍以拳頭毆打、並勒住小玉頸部,想逼迫就範,隨後強行將被害者內衣及上衣脫掉,撫摸胸部,甚至隔著衣物撫摸下體,因被害者持續反抗尖叫,管理該租屋處的房仲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獲報趕抵,當場逮捕吳男。

刑事部分,一審法院去年11月間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吳男5年確定;被害者另提民事求償,主張吳男所為導致她心中留下難以磨滅的傷害,要求賠償396萬餘元;法官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被害者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合計9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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