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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慾女「硬上」羽球社帥氣男 強脫衣抓下體逼「跟我做愛」

潘女否認性侵害帥氣男,二審不採信辯詞,維持一審的1年7月徒刑。(記者張瑞楨攝)

潘女否認性侵害帥氣男,二審不採信辯詞,維持一審的1年7月徒刑。(記者張瑞楨攝)

2023/12/26 13:2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潘姓女子加入羽球社團,認識身高近180公分的帥氣男子阿強,去年以送球拍為由將阿強騙進房內,先自己脫掉衣服,再把阿強壓制床上強拉衣服親吻、用手抓下體,還說「跟我做愛一次」,直到阿強奮力抵抗逃離;法院審理時,潘女宣稱只有合意的親吻;律師也辯稱潘女身型瘦弱不可能壓制高大的阿強;法官認為,潘女身材中等,阿強身上有紅腫傷勢,且潘女承認想與阿強做愛,認定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屬實,判決1年7月。

判決書指出,潘姓女子與男子阿強(化名)同屬羽球社團成員,並非男女朋友,潘女卻於去年5月11日深夜10時許,以贈送羽球拍為由,邀請阿強到她的住處拿取球拍,阿強進入屋內房間,潘女先自己脫去上衣,用手將阿強頸部環勾倒至床上,嘴巴還說「跟我做愛一次」,以身體壓制阿強,阿強一再表示拒絕及制止,潘女仍執意親吻阿強胸部,又用手隔著褲子摸阿強下體,阿強奮力抗拒喝叱,並趁隙離開,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7月,潘女上訴二審。

潘女於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時,不否認有意贈送球拍,阿強進入她的房內,但她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她在房間時親吻阿強,阿強沒有抗拒,她還指阿強事後宣稱自己為此罹患失眠憂鬱,此問題與她無關,律師則辯護說,阿強身高將近180公分高,如果不願意,身型相對嬌小的潘女,無法壓制住阿強。

阿強則說,潘女把門上鎖,脫下自己白色寬鬆T恤,露出黑色内衣,瞬間用手鉤住他的脖子,他被拉到床上,潘女撲壓在他身上親臉,又強拉他的衣服,他雙手交叉護在胸前抵抗,之後,潘女再度強拉他的衣服,親吻肚子與胸部,再用右手抓住他的陰莖,他立刻把雙腳捲曲,喝斥「不要這樣」。

阿強說,潘女有點崩潰、生氣的質問「為什麼不跟我做愛」?他隨後強行開門離去,事後潘女傳簡訊說,「對不起,我今天失態了,希望不要在意」。

二審不採信潘女與律師辯詞,主要理由是阿強當時有錄音,雖沒錄到過程,但錄到雙方事後的對話,且參酌潘女照片,潘女雖不特別壯碩,但也非瘦弱身型,屬中等身材。

另外,潘女辯稱,阿強沒拒絕,也沒有抵抗,她只想與阿強做愛,但阿強腋下等處有紅腫傷勢,可證明他被潘女強拉衣服與親吻,潘女也承認「我有要求阿強跟我做愛一次,只有想而已」,顯示潘女有強制性交的犯意,但未遂而能減刑,一審判決1年7月適當,駁回潘女之訴,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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