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葬25年 福興橋頭碑腳塚爭取建公園
福興鄉第四、第六公墓禁葬廿五年卻未完成遷葬,成為民眾亂丟垃圾髒亂點。(記者劉曉欣攝)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彰化縣福興鄉第四、第六公墓(俗稱橋頭碑腳塚)禁葬滿二十五年,因位於市區中心位置,四周都是民宅。福興鄉長蔣煙燈表示,將持續鼓勵遷葬,希望在完成遷葬之後,爭取打造運動休閒館與公園,帶動地方發展。
蔣煙燈表示,福興鄉第四、第六公墓占地約三.三公頃,緊鄰鹿港市街,也是福興鄉人口最多、最密集的地區,一九九八年宣布禁葬,遲遲都沒有進行遷葬與活化。鄉公所在二○二○年完成鄉有地的墓籍查估作業,推出遷葬鼓勵措施,目前超過半數完成遷葬。
公所推出遷葬鼓勵措施
由於第四公墓土地幾乎都是公所所有,地目為住宅區,希望能夠加速遷葬,以利後續的清塚整地,希望能夠爭取經費,在此打造休閒運動館,或是興建活動中心集會所與調解會。第六公墓則為公園預定地,土地產權有鄉公所、縣政府、水利署與清代成立的慈善機構「敬義園」等。蔣煙燈表示,目前將完成墓籍查估、遷葬、清塚整地作業,後續希望縣府能夠補助經費,打造現代化的公園。
盼打造現代運動休閒館
蔣煙燈強調,這兩處位於市區公墓因遲遲未遷葬,也就無法活化,更連帶成為髒亂點,不少民眾把廢棄家具與垃圾都拿來丟,未來也會加強管理與取締,也會加快公墓更新,讓福興、鹿港交界更加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