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生性侵港生 來台開庭判緩刑
2016/11/10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來台唸書的中國籍吳姓男大生,和香港來台的女大生「小薇(化名)」一同出遊,兩人投宿摩鐵時,吳男強制性交後自首,後來改口辯稱怕小薇被男友責怪才扛責,最高法院考量吳男犯案後離台,還返台開庭並接受審判,自為判決吳男1年半徒刑、緩刑4年並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吳男和小薇是來台唸同所大學的交換學生,前年4月19日晚間,2人到高雄高鐵左營站附近遊玩,吳男後來以時間太晚,怕回宿舍會違反規定,邀小薇投宿摩鐵,進而性侵。他隔天陪小薇到醫院驗孕,還一起返校告訴學校教官,再到警局自首,吳男回中國唸書後,移民署拒絕他入境,吳男爭取入台並配合相關流程,來台後積極到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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