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畢業冊載血型 他才知幫人養女兒
女兒出生的秘密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原本是親子加溫增愛的時刻,竟變成親子分手的關鍵。
瞥見血型 開始起疑
陳姓男子陪18歲女兒小芬(化名)翻閱她的國小畢業紀念冊,父女暢談兒時種種,但陳男不經意看見紀念冊上,小芬的血型欄註記為AB型,想到自己是O型,小芬的生母林女是A型,小芬怎會是AB型?後來進行親子鑑定,確認小芬並非他的種,陳男向新竹地院訴請確認認領行為無效,法官判准。
A+O 怎生出AB型
陳男說,他與林女沒結婚,84年林女產下小芬,民法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於是在88年6月辦理認領,約定女兒從父姓,由林女監護。
3年前,陳男陪已18歲的小芬翻閱她的國小畢業紀念冊,發現她的個人資料記載血型為AB型,但他是O型、林女為A型,只會生出O型或A型的子女,不可能生出AB型的子女。
長相也不像 拒見面
陳男再端詳小芬的長相與輪廓,與自己毫無相似之處,心中生疑,從此不再扶養她,也不再見面。
男提認領無效訴訟
後來,陳男考量小芬已成年,為釐清雙方並無血緣關係,也免除日後法律上存有父女關係,造成小芬對他有扶養義務等爭議,遂提起確認認領行為無效之訴。
小芬告訴法官,對於陳男主張無意見,且自己已從母姓,改姓為「林」。
自行鑑定 確無血緣
法官調查,兩人自行鑑定親子血緣,記載「可以排除陳男與林女親子關係」,小芬對鑑定結果沒意見,足認雙方確無血緣關係。
法官認為,陳男雖於88年6月認領小芬為女兒,但2人間並無真實血緣關係,判決認領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