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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婦攜子燒炭雙亡 警遭控做筆錄延誤救援

2016/11/08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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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做筆錄再查發話點」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有產後憂鬱症與自殺紀錄的35歲郭女,前晚帶一歲幼子在車內燒炭雙亡。家屬投訴說,前晚到台南市警二分局某派出所報案,請警方救人為要,先查郭女手機最後發話地點,警員卻堅持先做筆錄,動作慢、態度又差,報案到筆錄完成花了一個多小時,扣除警方等待電信公司回覆發話地點,延誤約50分鐘,等找到人已回天乏術,質疑警方延誤、錯過黃金救援時間,這種警察憑什麼做人母保母?

警:電腦頻寬較慢 無延誤

對於指控,台南市警二分局督察組說明,受理程序慢(指電腦作業花31分鐘),是受電腦頻寬較慢影響,會加強改進,也會請警員留意態度問題,至於失蹤協尋與通報電信公司過程,並無延誤。

郭女的胞妹小梅痛訴,前晚近10點,她與母親到派出所報案協尋失蹤的胞姊,幫他們做筆錄的警員,針對一個問題問好多次,她跟警員說胞姊有產後憂鬱症,這個月已自殺3次,當時向警員說,姊姊說要帶小孩去吃飯,之後就聯絡不上。

「錯過黃金救援」母子走了

小梅反問「是堅持走完程序較重要,還是人命關天較重要?」請警察幫忙先查最後發話地點,警察不肯,等筆錄做下來已近一個小時。

小梅說,媽媽一直拜託說:「女兒帶小孩出去很久又不接電話,一定是出事了!」如果警員不要延誤50分鐘,相信姊姊可以救回,且該警員態度很不好,如果是他的家人?他先通報電信公司再做筆錄也不遲啊!她姊姊和姪子就這樣錯過黃金救援時間,真的走了!

督察組表示,郭女胞妹與母親前晚9點52分報案,警員10點35分完成電腦填寫,取得E化案號與查詢表,即傳給分局勤務中心與遠傳電信,遠傳11點18分回覆發話位置在安平區,四分局警方11點34分找到座車,惜母子已氣絕身亡。

督察組說,筆錄只花了26分鐘製作,員警向電信公司查詢發話位置時,所長另請同仁,以座車車牌查到郭女的車當晚7點50分,曾經過安平區的安北路,所長與同仁駕車到安平搜尋,員警並非只靠查手機發話位置。

警:個資法限制不得不謹慎

二分局解釋,因有個資法限制,加上曾發生家暴案的丈夫,到警局報請協尋失蹤妻子,警方找到妻子所在地後,丈夫竟前往施暴,讓警方查詢失蹤人口時,不得不問清楚、謹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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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與其一歲幼子的嘟嘴親密合照,如今已成家人追憶。(記者王俊忠翻攝)

郭女座車後座留有嬰兒紙尿布等物品。(記者王俊忠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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