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詐欺犯罪 政院研訂專法 高額詐欺或3人以上 擬提高刑責
為打擊詐欺犯罪,行政院研訂專法,藉加強行政監管及提高刑事處罰來瓦解詐團。圖為刑事局宣導防詐識詐。(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為打擊詐欺犯罪,行政院研訂專法,藉加強行政監管及提高刑事處罰來瓦解詐團。行政監管部分,強化金融、網路、電信等監管機制,從源頭攔詐;刑罰部分,法務部將嚴懲詐欺犯罪及保護被害人兩大方向研擬修法草案,如犯下高額詐欺或三人以上複合不同詐欺手段,將提高刑責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鼓勵窩裡反 三犯一律不得假釋
打詐專法規劃懲詐的部分,包括高額詐欺或三人以上複合不同詐欺手段,提高刑責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鼓勵詐欺犯罪成員窩裡反,自首或自白協助溯源追查,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罪所用或犯罪所得一律沒收,其他違法利得一併沒收、提高假釋門檻,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分之二,累犯提高為四分之三,三犯一律不得假釋。
保護被害人政策則有提供詐欺被害人諮詢轉介服務,加強法律協助、擴大詐欺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程序,放寬民事訴訟選定當事人限制,減輕民事訴訟費用負擔、偵查或審判中運用調和解程序,促使被告向被害人賠償,作為量刑及上訴的考量,填補被害人損害。
打詐四箭齊發 落實被害人保護
法務部指出,除研擬打詐專法草案外,對於打詐執法利器,包括科技偵查及保障法、洗錢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一併研擬修正草案,藉「打詐四箭齊發」,溯源追查詐欺共犯、加重刑責與落實被害人保護,籲全民攜手防詐,支持修法,提供執法人員更有效的執法利器,以利達成嚴懲及徹底瓦解詐團等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