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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昏女網友磨蹭射精 他辯「真的沒進去」更一審改判5年6月

2024/04/01 07:35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審理詹姓男子迷姦女網友案,採信其辯稱「真的沒有放進去」,改判5年6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詹姓男子2021年某夜約女網友到住處,竟事先購買迷幻藥加入礦泉水,女子喝下後昏昏欲睡,到床上休息就昏睡,詹男卻趁機脫掉女子衣褲,親吻胸部、撫摸下體,還掏出生殖器磨蹭女子下體至射精,二審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徒刑,經上訴更一審強調「真的沒進去」獲採信,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6月。

判決指出,詹姓男子2021年8月29日晚間約一名女網友到住處,卻事先購買「T2超強迷幻催眠液」加入礦泉水,女網友因口渴喝了詹男提供的水後,約10分鐘就覺得頭暈、身體無力、好累、好想要睡覺,詹男問「你看起來很累,要不要躺下休息」?女子就在床上睡著。

女網友在審理時表示,意識模糊中有感覺到詹男脫掉她的衣服跟褲子,並說詹男將生殖器插入她的下體,並射精在她的會陰部外面,她並聞到精液的味道,二審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詹男7年徒刑;詹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詹男在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坦承,當天是想要追求女網友,並想要和她發生性關係,不過當天「真的沒有放進去」,且事發時仍與其女友互傳訊息,因怕女友隨時會過來其住處,很緊張,所以只在下體外磨蹭,草草了事射精在衛生紙上。

雖然女網友表示,詹男有將生殖器插入她的下體,不過前往醫院採證後發現,女網友內褲褲底及陰道深部均未檢出詹男的DNA,反而檢出詹男以外其他男性的DNA型別,因此法官認為詹男表示「真的沒有放進去」,並非不可採信。

法官考量,詹男已與女方達成調解,賠償女方62萬元,並同意法院對詹男從輕量刑,不過女網友表示,案發後只要看到類似被告體型的異性,就會感到反感、害怕,被告「白白傷害了我,毀了我的一生」,顯見所生危害非輕,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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