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弟弟般球友勾國中女兒上床 父堅不原諒 男稱待成年娶進門
年近三十歲的陳姓男子結交球友的國中生女兒,還發生一次性關係與兩次猥褻,台南地院合併判陳男三年四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名年近30歲的陳姓男子,與已當父親的S姓男子是多年球友關係,長期受S男如兄長般的關照,陳男也因此結識S男1名未滿14歲的女兒小葦。不料,陳男竟「恩將仇報」、與小葦交往,並對其性交1次與猥褻2次,S男無法原諒,憤而報警查辦。台南地院合併判陳男3年4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與S男(化名)是多年球友關係,因此結識S男的未滿14歲女兒小葦(化名),陳男與女方兩人於2021年10月下旬感情升溫、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
陳男明知當時小葦唸國中二年級、還未滿14歲,竟在2021年12月下旬,把小葦帶到台南市1家賓館包廂內,未違反女方意願、對其性交與口交;後來,小葦成長到滿14歲、未滿16歲時,陳前後有2次在1輛汽車內對小葦猥褻2次得逞。
訊時,陳男坦承對小女友做了這些事、也說原本經葦父告誡,未再與小葦聯絡,是女方主動聯絡他,他擔心小葦情緒不穩、容易自殘才回應,自己行為是不對,但希望日後等小葦成年後再與她結婚,希望能獲得從輕發落。
一審合議庭法官審指,S男長時間像兄長般關照陳男,陳男與小葦年紀相差10多歲,也本應像父兄般情誼關懷小葦,他居然利用女方年幼心智未成熟,藉關懷之名對幼女性交,讓女方與女方父親情何以堪,S男堅持不願和解、要求重判,也是必然,應予尊重;且檢視陳男與小葦的通訊對話內容少見關懷,多是論及男女情愫之事,陳男所為沒有可憫恕的條件。
合議庭對陳男所犯1次對幼女性交罪與2次對幼女猥褻罪,性交罪部分判3年2月徒刑;2猥褻罪各判刑7月,3罪合併應執行3年4月徒刑,還可上訴。
-
利用指導圍棋機會猥褻多名女童 國小圍棋社團狼師判6年3月
-
接送時猥褻、性侵2女童 美語安親班狼司機判刑12年
-
機上餐點除舊布「星」! 星宇航空2025年全新菜色大集合
-
醉客對卡拉OK女服務生襲胸脫褲 判刑1年2月
-
假藉整復襲胸猥褻女病患 男子改判10月定讞
-
驚豔南崁!「宜誠漫旅」讓奢華靜謐成為日常 鎖定層峰客群
-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由高院審判長林俊廷出任 2/24就任
-
竹科變態男截圖女同事性事對話 竟盜用上級帳號上傳公司網路
-
竹科女偷吃閨密老公 反遭夫妻聯手散布性愛光碟
-
高雄湖內警 「為愛」開賭場 雄檢複訊7萬交保
-
魚販疑同居人出軌砍11刀殺人 二審支持國民法官刑度判15年
-
快對獎! 1/7 大樂透、今彩539獎號出爐啦
-
飛官涉偷窺女同事如廁 被處分退訓、停飛求翻案吞敗
-
1/7 今彩539頭獎開出2注! 800萬獎落高雄、新北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