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客對卡拉OK女服務生襲胸脫褲 判刑1年2月

桃園市蔡姓鐵工酒後要求卡拉OK女服務生開車送回家,途中卻對女方襲胸脫褲猥強制褻,被桃園地院判處1年2月徒刑。(記者余瑞仁攝)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1名蔡姓鐵工常到某家卡拉OK店消費,認識店內工作的A女,2022年3月12日在店內飲酒後要求A女送他回家,卻在途中對她襲胸、親吻強行脫衣脫褲撫摸,經女子抗拒並苦苦哀求,並趁機將車開往加油站旁,蔡男才罷手;A女事後提告,桃園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1年2月。
判決指出,蔡男因前往桃園市某家卡拉OK店消費結識A女,2022年3月13日晚間蔡前往卡拉OK店飲酒後,要求A女開車送他回家,當日凌晨4點41分許車輛行經偏僻路段,蔡要求A女在路邊停車,不顧A女出言抗拒,強行撫摸胸部及親吻,並脫下她的內衣及內褲,伸手探向私處,違反A女意願強制猥褻得逞。
桃園地院審理時,蔡男否認有強制猥褻的犯行,以當時酒喝太多,不記得做了什麼事情,並稱「我在卡拉OK店認識A女,她在店裡面叫我老公,案發當日我喝了很多酒,她說要送我回家,我不記得我有沒有撫摸她的身體,而且她事後還找人恐嚇我」等語,辯稱沒有強制猥褻女方。
法院當庭勘驗案發時行車記錄器,車內對話顯示,A女經蔡示意停車後大約5分鐘後便高喊:「救命啊、你下去!」且不時有汽車座椅摩擦聲響傳出,蔡出言要A女「把妳的手給我移開,腳抬高手走開,老婆,妳抱緊老公就好」,A女要求蔡不要脫她褲子,蔡卻要她腳抬高,女子哭求「我真的不愛你,為什麼要勉強我,我沒騙過你」等。期間A女還稱要提告,蔡回稱「你要告我什麼,因為我愛妳啊,妳不愛我啊?」而蔡下車前還要求A女「來,我親一下」。
法官審酌證據認為,蔡男為滿足一時性慾,卻未尊重A女意願,無視A女多次拒絕與抗拒,反以前開強暴方式行猥褻行為,犯行明確,審結將他判處1年2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