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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廢五金行老闆 他騙走泰達幣玩家285萬

2023/11/22 09:11

泰達幣示意圖。(法新社檔案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男子陳生琥以偽造的廢五金公司負責人王男身分,出面與何姓男子聯繫想購買泰達幣,何男見陳男拿出身分證、名片,不疑有他,就將價值新台幣285萬元的泰達幣傳到陳男的電子錢包中,事後發現陳男所稱的匯款都是假的,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陳男徒刑1年2月,犯罪所得285萬元沒收。

法官調查,陳生琥明知未得廢五金回收公司負責人王男同意或授權,竟於109年10月偽刻該公司與王男印章,並偽造該公司存摺影本、王男名片及變造王男身分證,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以暱稱「HOT DOG」、「天啟」,於109年10月與何男聯繫,佯稱欲購買泰達幣。

雙方於109年10月30日上午10時在新竹縣竹北市交易。陳生琥旋假冒王男,並持其公司存摺影本、王男名片及身分證,以取信於何男,而使其陷於錯誤,同意以285萬元出售等值的泰達幣,陳生琥並冒用王男名義於買賣契約書之甲方欄位盜蓋公司、王男印章各1枚,而偽造具有私文書性質之買賣契約書。陳生琥另指示該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佯裝至銀行匯款,何男遂誤認陳生琥已完成匯款,而將價值285萬元泰達幣傳送至陳生琥指定之電子錢包。嗣經何男察覺有異報警處理,始循線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被告正值青壯,身強體健,不知勉力謀事,依循正途以獲取一己所需財物,竟為一己私利,冒用公司、王男名義,偽造、變造文書,除詐得財物外,亦生損害於公司與王男,所為實不足取,將陳生琥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1年2月,犯罪所得285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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