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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費17萬被新北分署「抓車」 兩棲蛙人「救援」愛車

2022/03/24 14:51

拖吊車準備將查封的車輛拖回保管場保管。(記者王定傳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合作抓車,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案件;一名在海龍兩棲部隊擔任蛙兵長達10年,中士退伍的張姓男子,因欠費17萬餘元,愛車被「抓走」,張男獲知後上門表達自身狀況,新北分署審酌張男的經濟與家庭狀況同意分期繳款。

新北分署指出,38歲的張男因積欠健保費、使用牌照稅、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且未按期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又有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ETC通行費、超速、違規停車,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直行車占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及不按遵行方向行駛,總計欠費18萬1000元。

案件陸續移送後,新北分署多次扣押張男的銀行存款債權,僅扣到775元,張男另自行繳納健保費3000元,尚欠17萬8000元。

今年3月17日上午11時,新北分署接獲交通局通報發現,張男名下1部2015年份的國瑞汽車,停放在三重區國道1號旁的路邊收費停車格,書記官及執行員隨即整裝前往查封,約中午12時抵達現場,頂著烈日查封車輛、拖回保管。

新北分署指出,張男獲知汽車後,隔日先行致電書記官表示,他小孩的物品放在車上,有急用,但當日要跑車送貨,可否於禮拜六到場處理。

書記官體恤張男的難處,同意配合於休假日加班處理,並好意提醒張男先行繳納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否則休假日恐無法繳費領車,並應覓得擔保人始得取回車輛。

3月19日上午11時許,張男找來前妻至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表示,他曾在海龍兩棲部隊擔任蛙兵長達10年,中士退伍,身懷戰技,因此被某投資控股公司延攬,擔任老闆的司機兼貼身隨扈,但該公司及老闆涉及非法吸金案,害他受牽累,現仍在法院訴訟中,也因此離婚。

張男還說,他育有2女1子,分別為12歲、9歲及7歲,小孩均與他同住,之前他工作不穩定,戶籍又被強制遷入戶政事務所,無法收到稅單及罰單,才會遲繳。

張男表示,他現在擔任貨車司機,月薪約5萬元,但與胞弟租屋同住,每月需分攤一半租金1萬3500元,名下2部車輛,其中1部積欠車貸約20萬元,已被銀行拖回處理,被查封的車輛則尚欠車貸約17萬元。

書記官審酌其經濟及家庭狀況後,同意其分18期,每期繳納1萬元,並由其前妻書立擔保書作保,當日下午取回愛車。

張男於週六中午至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並找來其前妻書立擔保書作保。(記者王定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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