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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逃前科犯又酒駕 這回檢方讓他吃牢飯

2022/01/12 15:08

鍾男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被警方查獲。(記者蔡彰盛翻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2次酒駕與1次肇逃前科的鍾姓男子,在法院判決確定執行完畢後,竟又酒後騎電動自行車外出被警查獲,新竹地檢署認定其自制力不佳,經整體考量後,駁回其易科罰金聲請,決定將他發監執行,以杜絕「繳錢了事」的僥倖心態。

新竹地檢署今傳喚鍾姓受刑人到案執行所犯酒駕公共危險罪,經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案件,檢察官審酌鍾男在2019年間已有2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1次肇事逃逸罪,均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才於2020年12月執行完畢,去年8月21日中午,在新竹市住處飲酒後,已達不能安全交通工具狀態,仍騎乘電動自行車外出而為警查獲,顯見其自制力不佳,整體考量後,駁回其易科罰金聲請,決定發監執行。

檢方表示,有鑑於酒(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對於其他用路人造成生命、身體、財產嚴重威脅,檢方將從嚴認定得否易科罰金,若其整體情節認達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律秩序者,將依刑法第41條第1項但書規定,不准易科罰金,發監執行,以杜絕「繳錢了事」的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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