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砍斷「深海閻王」腳筋 朱雪璋等15人判賠100萬元
2020/02/21 17:57
朱雪璋。(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自稱朱元璋第19代傳人的台北市前光信里長朱雪璋,4年前與柔術高手「深海閻王」王毓霖相約比武,朱卻糾眾撂人圍毆並持刀砍斷王的腳筋,二審去年依重傷害未遂罪將朱判刑6年,上訴三審審理中;王另提民事訴訟,向朱雪璋夫婦等15人求償,台北地院今判朱雪璋等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法官判決指出,朱雪璋夫婦應連帶賠償23萬4679元,夫婦還要與其他共犯連帶賠償76萬5321元,合計共應賠100萬元。
王毓霖原本求償財產損害、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3837萬元,後來下修至2182萬元,朱雪璋開庭時曾稱他有誠意賠償,但求償金額太高,他就算賣掉房子,頂多也只能湊到1000萬元,他也質疑王毓霖的傷沒那麼重,要求重新鑑定傷勢對勞動能力的影響。
去年11月開庭時,法官要求王盡速提供薪資所得證明,以及武術教練證明,否則難以評估王實際所受損害,提醒「如果不提出來,就只能用基本工資來計算,這樣金額會變很少」,王的律師回稱會盡快提出;多位被告居住地址不詳,無法送達開庭傳票,律師請求法官採公示送達。
刑事方面,一、二審都認定朱雪璋居心不良且惡性重大,沒有悔意,重判6年徒刑,朱妻吳佩樺依傷害罪判刑5月,其餘共犯各判刑3至6月、可易科罰金。
當時陪同王毓霖赴約的詹前賢、蔡櫂全2人也被圍毆受傷,詹、蔡另案求償,台北地院去年8月宣判,朱雪璋夫婦妻子與共犯應連帶賠償詹13萬3000元、蔡7萬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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