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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館長有「7項前科」 退役上校挨告卻未出庭

2019/10/29 22:19

網紅「館長」陳之漢今年5月受邀錄製莒光園地,與總統蔡英文同台。(擷取自飆捍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紅「館長」陳之漢今年5月受邀錄製莒光園地,與總統蔡英文同台。不過退役陸軍上校李天鐸卻痛批蔡英文「瘋了」,並稱館長有「7項前科」。對此,館長秀出良民證一狀告上法院,士林地檢署今(29日)上午召開民事庭,不過李天鐸本人沒有出現,也沒有委任律師出庭;法官對此表示,若確認李故意不出庭,將依一造辯論判決,屆時恐判李50萬元賠償並要求在臉書上道歉。

對於蔡英文與館長同台錄製莒光園地,李天鐸5月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館長擁有毒品、竊盜、賭博、恐嚇、傷害、搶奪、共同強制罪等七項前科,痛批總統與之同台,簡直是「瘋了」,把服役的年輕人當長什麼都不懂的傻瓜。

對此,館長坦言以前混過黑道,沒有資格幫國軍錄製節目,「各位陸戰隊的弟兄,對不起各位,讓各位長官跟弟兄們蒙羞了」。不過館長強調,他的前科紀錄只有一項,僅有98年普通傷害案1件,且為易科罰金。只要從分局申請刑案紀錄就能清楚知道。5月22日,館長也秀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就是俗稱的「良民證」,以玆證明自己「在台灣地區查無犯罪紀錄」。館長痛批李提出的七項前科是不實指控,並向李天鐸提出民、刑事告訴。

綜合媒體報導,士林地院今(29)針對民事部分首度開庭,館長委請律師出庭,而李天鐸既未現身,也沒委任律師到場。對此,館長的律師在庭上請求法官依一造辯論判決;不過法官認為,必須先確認開庭通知書是否合法送到李天鐸手上,若李已收到通知書卻無故不出庭,才能直接判李天鐸賠償50萬元,並在社群網站上道歉。

李天鐸5月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館長擁有毒品、竊盜、賭博、恐嚇、傷害、搶奪、共同強制罪等七項前科,痛批總統與之同台,簡直是「瘋了」。(擷取自李天鐸軍事論壇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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