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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宏歸仁雙屍案 辯護律師團聲請提起第9次非常上訴

2018/07/26 11:10

擔任謝志宏案義務辯護律師的黃致豪(持麥克風者)等律師團成員,今赴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江惠民聲請提起第9次非常上訴。(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發生在2000年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監委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指出,被判死刑確定的被告謝志宏,其原確定判決違反公平法院原則,監察院將函請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葉建廷,以及死刑冤案平反者鄭性澤等人,今就謝志宏案赴最高檢聲請提起第9次非常上訴。

歸仁雙屍命案發生於2000年6月23日,謝志宏和郭俊偉被指稱相約喝酒後,搭訕18歲陳姓女子,但女子答應後又反悔,郭俊偉先是性侵被害女子,再拿蝴蝶刀行兇,至於謝志宏則是被控朝被害女子狂砍48刀致死,行兇過程全被路過的86歲張姓農夫撞見,張男也一併被滅口。

王美玉曾表示,本案雖經判決確定,但原確定判決其證據與理由架構,主要透過共同被告郭俊偉自白供述加以補強,致全案歷經11年,最高法院於2011年裁定上訴無理由駁回而確定,其間歷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7次無法定讞,就謝志宏是否涉案,確有相當疑問。

王美玉指出,原確定判決未究明被告的自白瑕疵,欠缺被告謝志宏涉案的直接證據,且法醫文書審查鑑定認為單由創傷的數量、深淺、方向或傷口形態,均無法據以推斷行兇人數,加上本案測謊鑑定應無證據能力。

擔任謝志宏案義務辯護律師的葉建廷、涂欣成、黃致豪,今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林慈偉、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南小組成員劉璐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陳昱廷、死刑冤案平反者鄭性澤等人陪同下,赴最高檢向檢察總長江惠民聲請提起謝志宏案第9次非常上訴。

擔任謝志宏案義務辯護律師的葉建廷(持麥克風者)等律師團成員,今赴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江惠民聲請提起第9次非常上訴。(記者錢利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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