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揚虐貓案辯結 檢具體求刑2案各判6月
2016/09/22 16:39
前台大僑生陳皓揚(灰帽T者)22日因殺貓案至台北地院開庭,離去時由大批警力護送,全程低頭不發一語。(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澳門籍前台灣大學僑生陳皓揚,去年底虐殺台大流浪貓「大橘子」,上月再度虐殺文山區餐廳店貓「斑斑」,台北地院今開庭併案審理,全案今辯結,檢察官具體求刑2案各判刑6月,法官定10月13日下午2點半宣判。
愛貓人士昨已在相關網站預告號召貓迷到庭旁聽,法警為預防重演上月法院外圍毆陳皓揚的暴力事件,通知轄區警方加派警力到法院外維持秩序與蒐證,嚴陣以待。
轄區警中正一分局今出動20餘位員警、刑警在法院內外警戒、蒐證,陳皓揚也特地提早一個多小時,於2時20分由家人與台大心輔人員護送到達法院,被保護於空法庭內;65個旁聽席座無虛席,十餘名動保人士在法庭外等候開庭結束堵陳。
法官今先傳喚法國籍女老師王嫻如到庭作證,釐清固定餵養大橘子的王女是否具有飼主身分,因為動物保護法的「傷害動物罪」最重刑期為1年,若王女被認定為飼主,則王女即可控告刑法「毀損罪」,最重可判2年。
北檢今年5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陳,但檢方認定王嫻如只有餵養,未提供大橘子住所與晶片、醫療,不具動保法定義的飼主身分,沒有告訴權,因此未起訴毀損罪嫌。
此案上月16日首度開庭,愛貓人士在法院外圍堵陳皓揚,法院雖派出十餘位法警層層保護,但民眾情緒失控,強行拖住陳皓揚飽以老拳、挖眼、扯髮、腳踹,混亂中波及2位法警掛彩受傷,引發社會爭論動保人士是否可以動用私刑。
本月13日法院針對追加起訴的「斑斑案」開庭,陳皓揚承認虐殺斑斑,法官裁定兩件虐貓案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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