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陳皓揚虐貓被退學 念別校、研究所還有機會
校方對陳皓揚的懲處今天出爐,決議對陳退學處分。(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澳門籍台大僑生陳皓揚去年底因虐殺流浪貓「大橘子」,被台北地檢署依《動物保護法》起訴,但陳男於本月2日,又再度虐殺《動物誌》寵物餐廳認養的流浪貓「斑斑」,引起公憤;校方對陳皓揚的懲處今天出爐,決議對陳退學處分。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大主秘林達德表示,由於陳再犯,適用學校學生獎懲辦法規定,經法院判有罪確定,學校查證屬實,可以勒令退學。
林達德強調,陳雖被退學,但學校均有開修課學分證明給他,能抵學分,未來他要念別校或研究所都還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