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幫還債 兩惡男對女3P性侵3次
2016/08/14 23:3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兩惡男逞一時性慾、得不償失!
兩男藉口幫一女性友人還債三萬元,要女方用身體來抵債,女方不從,兩男竟強押女子進飯店玩三P、前後性侵三次,害女方差點自殺。去年,一審已判兩惡男各八年半徒刑;受害女提民事賠償,台南地院扣除國家已付的二十五萬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判兩惡男連帶賠償三十五萬元。
判決指出,姜姓男子曾幫女性友人償還當舖的三萬元債務,一0三年四月十五日晚間,姜男騎機車到女方位於南市中西區的住處,以索討代償債務為由、載女方外出,接著到附近搭載蔡姓男子,三人一起騎乘機車到中西區一家旅館。
女方表明不願進旅館,姜男卻說:「不行,為你做這麼多,要回饋,給你兩條路選,一是到酒店上班、一是給我們兩男人用」;蔡男重覆上述話語。女方說兩條路都不願意選,姜男恫嚇說「由不得你」。兩男以一前一後拖拉方式將女方拉進旅館房內。
兩男不顧女方哭泣與反抗,強行脫去女子衣物,蔡男兩度強制性侵女方;姜男也壓制女方、性侵一次,完事後,兩男偕女方離開飯店。
有輕度身心障礙的受害女子身心嚴重受創,與親友外出海邊時欲跳海尋短,幸被親友發現救回。她以受一次性侵要求四十萬元補償,向兩男求償共一百二十萬元。
刑事部分,一審已在去年依性侵罪各判兩男八年半徒刑。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為依女子受害情形及雙方條件,判兩男應連帶賠償六十萬元,但受害女已獲償國家的被害人補償金二十五萬元;判兩男須賠三十五萬精神慰撫金給女方,此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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