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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1萬租31年! 國民黨淡水黨部建物「歸還」新北市

2015/06/09 06:00

國民黨決定將淡水區黨部建物歸還新北市。圖為去年七月去年馮光遠、林飛帆、黃國昌等人推動「割闌尾計畫」進淡水區宣傳時,曾步行到黨部前抗議,要求歸還房產。(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國民黨淡水區民眾服務社兩層樓建物,在七十三年是由台北縣淡水鎮鎮民代表會無償贈與,只有年繳土地租金一萬多元給教育部,建物產權取得的正當性多年來持續被質疑。時隔卅一年,國民黨新北市黨部上月十七日終於同意六月底前將建物「回贈」新北市政府,淡水區黨部另尋辦公地點。

淡水鎮代會「無償贈與」 產權正當性遭質疑

這棟建物位於淡水老街後端,現為國民黨淡水區黨部、淡水區民眾服務社使用,七十三年六月鎮民代表會發出的公文上明載「二層樓式房屋乙棟無償贈與淡水民眾服務分社作為辦公廳舍使用及民眾活動場所」。

前鎮民代表鄭振豐當年參與代表會決議過程,他說,當時以十一比二通過,儘管他投下反對票,甚至退席抗議,仍多數通過。鄭振豐說,那棟建物本是類似活動中心的公共空間,應該要還給淡水居民。

這棟建物贈與過程頗受外界質疑,去年馮光遠、林飛帆、黃國昌等人推動「割闌尾計畫」進淡水區宣傳時,也曾步行到黨部前抗議,隨行民眾並對國民黨部人員大喊「這棟甚麼時候要還給我們」。

國民黨部︰產權取得不可考 將「回贈」市府

國民黨新北市黨部總幹事翁敏矗表示,任何產權轉移至民眾服務社或國民黨名下,都有時空脈絡背景,淡水區民眾服務社產權當年取得情況,已年久不可考,接下來的程序是召開社員大會,朝「回贈」給市府的方向前進。

國民黨新北市第九區黨部書記潘金輝說,該棟建物主要是辦公用途,或者出借給需要會議空間者,沒有房屋租金,年繳土地租金一萬多元給教育部。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長連文娟說,程序上,可能會以「贈與」程序將產權轉給市政府,後續會以公用為優先,相關細節仍待收到公文才能討論。淡水區長巫宗仁說,尊重市府單位的規劃,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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